第121章 律考开始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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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律文化也有自己强大的生命力,一直以来中国的法学理论都是独特的,同时国际承认也并不是很强。

中国法律文化的影响力差,除了文化的独特性的原因,还有中国长期处于封闭的状态,对外交往差的原因。国际法对于多数考生们难以理解,并且与日常生活联系不大。所以掌握也就比较差。

不过郑平对于三国的学习还是非常认真的。因为国内对三国法的研究并不是很深入,在律师考试中考得不深,这就等于变相地送分了。刑法民法,大家都在研究,掌握得也普遍比较好,这就让考题内容难度增加。难度增加,意味着考题很活,意味着你就是对考点反复研究,最后也不会得到全部的分数。相对来说三国就不一样了。考得浅,自然就没有什么灵活度。这个世界上能够靠记忆过关的考试,难度都不算大,无非是在考验你的刻苦程度而已。

恰恰郑平就是一个刻苦的人。三国的内容对郑平来说基本没有什么难度。尤其是一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的题目,郑平一看觉得特别亲切。因为这道题,他曾经与林蔓争论过。题目是国际海运时,船舱表面的货物被海水卷走,由谁来承担责任。林蔓当时认为,承运人运输货物就应对货物的安全承担责任。所以应当由承运人来承担责任。

郑平则认为根据国际条约,舱面货物被海水卷走,除非进行专门投保,否则由货主自行承担损失。林蔓非常不理解,两个人查了一下答案,确认郑平给出的答案是正确的。

“这不公平。我把货物交给承运人,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。为什么出现损失,还由我来承担。承运人难道没有管理的义务吗?”林蔓说道。

“你看看书上是怎么说的。我的答案是正确的。”郑平说道。

“你的答案确实是正确的。但我不能理解。法律应该合理。这个规定非常不合理。我觉得合同法对于承运人责任的约定更为合理。”林蔓说道。

“首先海运是一个特殊的运输方式。海运有着非常大的风险,同时国际上从海运的国家是有限的几个国家。整个国际海运的规则,也是由这些国家组织制定的。这种情况下,海运的规则当然要更多体现承运人的利益了。”郑平说道。

“你怎么知道这些的。老师也没讲过呀。”林蔓回忆了一下,似乎辅导班的老师没有说过这个内容。

“辅导班的老师追求的是速度,不可能把这些未列入考点的知识点进行仔细地讲解。不过老师在课堂说过,让同学们自己下课去查找资料,了解相关背景。”

郑平知道林蔓是没注意辅导老师的特别交代。课后也没有去查找资料。

“就算是国际规则需要体现特定方的利益,那也不能无视公平法则呀。这种规定明显是不公平嘛。”林蔓心中还是有一万个不理解。

“你要明白一点,国际法有着属于自己的规则。”

“什么规则?”林蔓不解地问道。

“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。与其他不一样的,国际法需要强国来保障。在国内你要是违反法律,会有政法部门去执法,保障法律秩序。在国际上,国际关系体现的是各国的国力对比关系。只有强国才有权利去制定规则,对于违背规则的国家,也只有强大的国家才能去执法法律。所以说,不能以国内法的视角去理解国际法。国际上并没有一个可以对各国进行束缚的绝对法律权威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谁强大谁就有道理。”

“难道不是吗。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国家,就算是违背了国际法,各国也只能是谴责而已。有谁有力量去执行国际法,让强国来承担责任。弱肉强食,本就是国际关系的真实写照。那种各个国家不分大小,均是平等交往的理想国际关系是根本不会存在的。”

“所以说,国际海运的规则也是由大国制定的。尽管不合理,却仍要得到遵守。”

“那是自然。国际海运的话语权掌握到这几个国家手里。他们在制定规则时,当然要充分体现他们的利益。”郑平也觉得这种弱肉强食的理论,不应当出现在法律上。法律应当追求的是人人平等,公平正义。然而,这种法律秩序可能在一国国内实现。在国家之间的交往,却是根本不可能适用的。

如果一个大国放弃了国力上的优势,小国就不会尊重大国。大国的“大”,就在于对小国的全面碾压。

郑平与林蔓的争议,让郑平对于这个舱面货物险有着特殊的记忆。这一个小小的法律问题,也反映出三国法的特殊之处。那就是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,还有国际经济法,三者有很多内容是不能用国内的法律思维去理解的。这也就导致了,对三国法没有必要深入了解,直接记忆就好。方法简单粗暴,却是最为有效的。

第一张试卷很快就答完了。郑平开始进行检查。郑平做题速度比较快,一般情况下,律考考试的题量对于多数考生来说都有着一定的压力。郑平这种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检查的,还真是少数中的少数。检查两遍后,郑平直接交卷。这个时候,他再留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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